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具备下列条件嘉兴2020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嘉兴2020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嘉兴2020失业补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年1月1日-2023年 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期限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嘉兴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要求。若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每满一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每增加一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领取时间为18个月。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最长可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基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例有所不同。
1、年7月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以下内容摘自《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1、嘉兴失业金领取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要求。若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每满一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每增加一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领取时间为18个月。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最长可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基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例有所不同。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法律分析: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