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异地。职工更换工作地跨省流动后,失业保险也可以进行转移接续的。
可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可以异地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每个地方社保局规定不一样,养老和医疗是全国都可以转,但失业金有的可以转有的不可以,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失业保险窗口。另外失业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所以能转则转,不要觉得麻烦,转移过程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转移到户籍地后,满足当地一定条件,即可在当地领取失业金。
劳动者如果离开上海,跨地区就业的,可以去上海社保管理中心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劳动者如果继续在上海工作,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可以凭社保转移单等材料挂靠新的用人单位缴纳;如果劳动者继续在上海,暂时未找到工作的,社保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符合失业金申请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金。
上海社保转回老家,先要到老家社保中心打一张接收涵,然后持接收涵到上海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最后把转移手续交给老家社保中心就行上海失业保险金转移了,上海失业保险金转移你也可以拨打统一服务热线12333,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由上海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根据以上规定,非本市户藉人员失业后,可提出申请,将失业保险金转移到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领取。
上海市失业保险是否可以转移到外地在上海市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外地就业的,可以把上海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外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失业保险为属地管理,通俗地讲就是在哪里缴费,在那里享受。
由上海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上海失业保险金转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上海失业保险金转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上海失业保险金转移;同时上海失业保险金转移,应告知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划转上海失业保险金转移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在上海市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外地就业的,可以把上海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外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每个地方社保局规定不一样,养老和医疗是全国都可以转,但失业金有的可以转有的不可以,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失业保险窗口。另外失业金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所以能转则转,不要觉得麻烦,转移过程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转移到户籍地后,满足当地一定条件,即可在当地领取失业金。
1、办理社保转移的手续如下:参保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离职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社保。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出具员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带此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转移社保,但是社保一旦被转移到别的城市,那么目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就会中断。若是想转移社保,本人带上失业证、保险转移单、准备缴纳养老保险的银行卡(保险中心指定)的复印件去街道办养老保险的窗口或者是当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即可。
3、社保缴满15年以后不想交了有什么后果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单位不按规定参保缴费是违法,劳动与社保管理局可对其查处;个人中断缴费,即是主动放弃享有国家福利保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