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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撤回 工伤认定申请撤回申请,多久知道结果

2025-02-25 14:23:58 社保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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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可以撤回吗,该如何撤回?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想撤回的,可以向劳动局提交撤回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在正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的结果一旦确立,申请者便无法随意撤回。这是因为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范畴,具有确定性与约束力。然而,若出现特殊状况,如认定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虚假陈述或者新发现的关键证据,可以依规进行纠正或改变。但是请注意,这里所说的不仅仅是“撤销”,需要按照严谨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操作。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法律分析: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2、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认定工伤的程序如下: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法律分析: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法律分析:工伤认定需要经历以下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条件有什么

法律分析: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撤回的条件如下:行政机关认为工伤认定决定不合理工伤认定申请撤回的;申请人主动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撤回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做出之后工伤认定申请撤回,可以在法定期间内申请行政复议。

如认定过程中出现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工伤认定申请撤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等情况,相关方有权申请撤销。例如,认定所依赖的关键证据为虚假或不实,即构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若在认定过程中未赋予当事人应有陈述申辩权,则违反法定程序。

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工伤认定撤销的依据在于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在申请过程中可能存在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从而导致工伤认定的错误。当这种行为被识别并纠正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在诉讼过程中进行更正。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在尚未获得明确工伤鉴定结果的情况下,申请人(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职工)均有权向当地社保行政机构递交撤销工伤鉴定的申请,以中断该机构对此案件的继续审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鉴定需由用人单位或者当事人自主提出申请才能启动,因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会自动介入。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工伤认定书生效后有错误怎么办

1、若工伤认定存在误区,可在其生效后提出撤回申请并重新核定。根据相关法规,企业应于员工受伤或患职业病之日起 30天内,向统筹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认定书生效后可以申请撤销原先的工伤认定,重新申请工伤认定。

2、在收到已生效工伤认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欲撤销该认定,则需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有新证据能够证明并非工伤,必须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依法追缴已获取的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工伤认定结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工伤认定决定做出后申请人还能撤销吗

1、法律分析:不能,工伤认定书作出后能,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主张撤销。

2、在正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的结果一旦确立,申请者便无法随意撤回。这是因为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范畴,具有确定性与约束力。然而,若出现特殊状况,如认定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虚假陈述或者新发现的关键证据,可以依规进行纠正或改变。但是请注意,这里所说的不仅仅是“撤销”,需要按照严谨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操作。

3、工伤认定书作出后能,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主张撤销。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已认定工伤不能撤销,即使人社部门发现错误,也只能自行纠正。一旦作出认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无法撤回申请。若对认定结果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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