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公司承担16%,员工负担8%; 失业保险:公司支付0.7%,个人分担0.3%; 工伤保险:由公司承担0.24%,员工无需支付; 生育保险:亦为企业缴纳0.7%,职工无需负担; 医疗保险:公司支付8%,个人支付2%。
武汉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按照区域分为两档1809元/月、1620元/月,除此之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还会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16%,个人缴纳8%,合计10176元;失业保险:企业0.70%,个人0.70%,合计224元;工伤保险:各行业有所不同;生育保险:企业0.70%,个人0.70%,合计2568元;医疗保险:企业8%,个人2%,合计424元;补充大病保险:77元。
武汉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为1809元/月,蔡甸区等新城区为1620元/月。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5%武汉是失业金标准,具体金额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分别是1488元/月、1275元/月、1173元/月和1063元/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满一年可领取三个月,之后每增加一年增加两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武汉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按照区域分为两档1809元/月、1620元/月,除此之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还会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标准提高至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失业保险金从1488元调整至1575元,其武汉是失业金标准他新城区则从1275元调整至1350元。对于1月至3月期间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进行差额补发。
对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488元提高到武汉是失业金标准了1575元,增幅约为6%。而对于其他新城区,则由1275元上调至1350元,增幅同样为6%。值得注意的是,对于1-3月期间已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将补发相应的差额部分,确保失业人员的权益不受影响。
武汉市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有明确的规定。第一年为每月276元,第二年为每月253元,第三年为每月230元。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则统一为每月230元,同时,他们还可以获得每月20元的医疗补助金。上述调整后的标准从2002年7月1日起开始补发。
武汉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在2020年1月1日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新标准是按照各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来计算。对于武汉市而言,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的失业保险金将从1488元上调至1575元,其他的新城区则从1275元上调至1350元。这项调整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在困难时期获得更好的经济支持。
武汉市对于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补助政策。具体而言,如果参保缴费达到一年,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将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来确定;而如果参保缴费不满一年,则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将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来确定。
而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则为1620元/月。以上信息为2021年度武汉地区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