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全不算。拥有千万也可以领取取失业保险待遇,与低保没有任何关系的。而且一般来说,失业金的金额大于等于最低生活费的120%。也就是说,失业金高于低保金。因此,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很难能得到低保金。
2、低保和失业金不是一回事,失业金的标准要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位破产职工所发的是失业金,当你失业金领完2年后,如果没有工作可以申请低保,临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标准好象为280元/人,每个月。农村不知道。低保实行的是差额补助。
3、办理失业保险是不影响低保的,只要符合低保条件就可以继续申领低保金。
4、办理失业金原则上不会失去低保,失业金和低保可以同时领取;但如果每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就有可能会失去领取低保的资格。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的生活需要。
5、失业金是失业后领取的生活补助金,以人为单位。而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可申请低保。家庭收入包含家庭所有成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包括退休金、失业金,加起来按人口平均以后就是家庭人均收入,凭此能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标准。
6、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和低保不冲突。失业保险金只限定了以下7种情形应该终止保险待遇,低保不隶属终止领取失业保险的要求。如果单位给你购买了失业保险是可以领取的,低保是民政的,失业金是劳动的,不冲突。
1、法律分析:一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下: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金与最低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金与最低生活费,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2、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3、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每月可领取1212元;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每月可领取1239元;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可领取1266元;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5年不满20年,每月可领取1293元;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20年以上,每月可领取1321元。
4、失业险领取金额根据不同地区政策而变,缴费时间一年至五年内,最长可领取18个月。领取标准基于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计算。领取条件需满足:失业前已连续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非个人意愿失业、已完成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法律依据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金和低保不能同时领取。应该是只能进去其中一样。
办理失业保险是不影响低保的,只要符合低保条件就可以继续申领低保金。
不冲突。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同时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即使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届满后,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可以继续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有失业金可以领低保,低保和失业金是两回事,并不冲突。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条件还是可以领取低保的。低保申请范围和条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资帮助的权利。
办理失业金原则上不会失去低保,失业金和低保可以同时领取;但如果每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就有可能会失去领取低保的资格。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的生活需要。